即日起,將向符合免申請領取穩崗返還的單位陸續分批推送信息,單位經辦人收到短信后,在網廳確認信息并進行穩崗返還承諾,數據分批推送,各單位經辦人可提前在網廳確認經辦人信息、手機號和單位銀行賬戶是否正確,不正確的話及時變更。
登陸人社網廳網址:
https://dwfw.xars12333.cn/wsfw/netHallBaseAction.do
第一步:登錄網廳,會有彈窗提示,如下圖,點擊確認查看詳情。
第二步:完善下圖箭頭所指的全部信息后,點擊下一步。
第三步:選擇穩崗返還用途,點擊保存。
第四步:等待180秒后,選擇確認,點擊同意并提交。
第五步:點擊確定。
第六步: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頁,辦理進度查詢界面,可查看辦理進度。等待人社局審核,審核時間一般1-3個月。
附件
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解讀
(一)資格條件: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審核時月均參保人數比上年度月均參保人數減少不高于5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享受穩崗返還的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僵尸”企業、嚴重失信單位和中介機構代理不予受理。
(二)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企業劃型參照2023年政策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三)資金用途:穩崗返還資金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勞務派遣單位主動申請穩崗返還后,按規定及時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指導用工單位規范使用,杜絕出現截滯留問題。其中,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不納入穩崗返還政策覆蓋范圍。對涉及其余自有員工部分(含依法開展承攬、外包業務招用的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全額享受。
(四)經辦流程:采取“免申即享+主動申請”的經辦模式。單位通過網上平臺確認相關信息或提交申請資料,通過信息系統后臺數據比對審核、社會公示后,返還資金直接撥付單位對公賬戶,并通過短信等方式告知單位。具體經辦指引另行公布。
(五)執行期限: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